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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安徽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

时间:2023-04-30 来源:常德市安徽商会 编辑:杨亮

一、会议内容:

1、研究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。

2、研究决定本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。

3、研究提交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和落实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的各项决议、决定的具体措施。

4、根据章程有关规定,通过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。

5、其他需要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。

二、会议的主持及参加人员:

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,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。参加人员为:本会正副会长。列席人员为: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。根据会议需要,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。

三、会议时间:

会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;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,可以临时召开。

四、会议承办:

1、会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处承办。

2、会议议题一般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提议或秘书处申报。秘书处申报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,应先征得会长同意后,交秘书长汇总,报会议主持人审定。议题确定后,秘书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、个人作好参加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
3、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《会长会议纪要》,经秘书长审核后,送会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常务副会长签发,按规定上报下发,立卷归档。

五、会议纪律:

1、出席(或列席)会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缺席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变更与会人员的,应提前告知秘书处,报会议主持人批准。

2、出席(或列席)会长办公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,认真听取会议发言。与会议无关人员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进入会场。

3、出席(或列席)会长办公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,对会议内容未经许可或授权,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。  

六 、本制度经全体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商会秘书处解释。